不符合錄用條件試用期提前幾天辭退員工
一、不符合錄用條件試用期提前幾天辭退員工?
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員工的不需要提前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試用期的時間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三、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其實,國家的法律制度中也不可能統一規定用人單位的具體錄用條件,每個工作崗位上的具體錄用條件都是由用人單位制定的,對於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來講,單位肯定不會留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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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單位辭退的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直接與用人單位協商具體的賠償金額、賠償方式。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屬於違法辭退,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屬於過失性辭退,則不需要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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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上班12小時是否違反勞動法?
律師解析:違法。每天正常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最多是11小時,12小時已經是違法了,具體規定如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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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生病治療期間,單位能否辭退員工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可以。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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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員工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被公司解僱的賠償:1、公司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3、因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