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試用期辭退賠償標準是什麼?
滿試用期辭退賠償標準是什麼?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僞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爲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 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二, 《勞動合同法》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1, 用人單位在決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要慎之又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用人單位的規範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要規範自身的用工行爲,健全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將用工風險降到最低。
2, 建議用人單位與專業律師合作,聘請專業律師爲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幫助企業制定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爲企業規範用工提供法律指導,這樣對企業的穩定發展會大有幫助。
?滿試用期辭退的標準與實際工作的辭退標準是相同的。對於辭退的賠償來說,從用人單位方面來看,如果是無故解僱並且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就需要賠償一定的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標準與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有關。對於勞動者來說,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辭退的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
單位應該如何解僱員工纔是合法有效的
律師解析:1、用人單位提出,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4)被依法追...
-
企業倒閉一般員工是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根據勞動法,企業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爲: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爲解除或者...
-
打出租車構成勞動僱傭關係嗎
律師解析:1、打出租車不構成僱傭關係,而是構成合同關係,乘客與出租車司機形成的是運輸合同關係。打出租車屬於客運合同,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時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2、運輸合同是承運人...
-
快遞公司員工是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一般是。律師解析:一般來說快遞公司員工一般屬於勞動關係,具體如下:1、假如存在勞動關係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就屬於事實上的勞動關係;2、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就屬於勞動關係。對於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需要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資發放記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