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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中秋重合加班費怎麼計算?

國慶中秋重合加班費一般可以按照4天法定節假日的3倍工資,以及4天雙休日的2倍工資來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國慶中秋重合加班費怎麼計算?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爲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以上就是有關加班費的具體計算標準,對於勞動者在不同的時間內進行加班工作的,所獲取的加班費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勞動管理部門,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費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