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一、疫情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待遇發放,未參加工作的員工也需要發放規定標準的生活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合同嗎
疫情期間不可以解除合同,員工在新型冠狀病毒隔離期間,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受疫情情況,可能導致公司的生產和經營困難,用人單位無力承擔規定的工資待遇,法律上也明確了可以通過一定的措施,如認定年假、減少工作時間等方式來減少工資的支付,具體情況應當向員工說明,並協商一致後處理。
-
星期六加班工資支付規定是怎樣的?
很多單位都屬於雙休管理制度,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也表明了週六週日是休息日,但有時候由於工作需要週六會安排加班,而正常工作日是不可能安排調休的,那麼就得支付加班工資,那麼,星期六加班工資支付規定是怎樣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按《勞動法》工作時間和休息...
-
被公司辭退工資怎麼算?
被公司辭退工資怎麼算?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每年2個月的工資作爲賠償金;用人單位依據規定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作爲補償金,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多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爲賠償金;員工存在不當行爲或處於試用期內的,公司與...
-
法律規定晚上加班幾倍工資
一、晚上加班幾倍工資對於晚上加班工資的計算: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3、在法定節假日...
-
50歲廠裏辭退有賠償嗎?
一、50歲廠裏辭退有賠償嗎?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