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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班怎麼計算

一、春節加班怎麼計算

春節加班怎麼計算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該向其支付3倍工資,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向其支付2倍工資。

2013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新修改的辦法指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爲:“(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其它4天(除夕、初四到初六)屬於調休。

關於春節加班算幾倍工資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因爲春節7天假期由兩部分組成,即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該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如不能補休,按照200%支付加班工資。因此春節在初一到初三加班的應該支付300%的加班工資;在除夕、初四到初六加班的應該支付200%加班工資。

二、補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資嗎

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報酬外,在平時的延時加班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補休來代替加班報酬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春節三倍薪資具體的時間就是農曆的初一初二和初三,而除這三天以外,其他幾天的加班時間工資都只有兩倍。如果勞動者在節假日加班,而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發放三天,可以依據法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齊,這一部分加班工資,畢竟勞動者掙的都是血汗錢。

標籤:加班 計算 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