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怎麼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怎麼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7)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8)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特殊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二、試用期單位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嗎?
試用期單位不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民法典中勞動合同一定要約定試用期嗎?
試用期不是一定要約定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不約定試用期而直接簽訂不含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但若是勞動合同中只含有試用期,該約定不成立,該勞動合同將被認定爲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
此外,試用期的期限也不是無限的,具體來說,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試用期的時間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的時間,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的時間進行規定,不能規定太長時間的試用期。
-
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1、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2、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無效;4、違背公序良俗簽訂的合同無效;5、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無效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
-
委託合同中受委託人有哪些義務
委託合同中受委託人的義務分別有: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變更委託指示需要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委託合同終止時,受託人應當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法律其他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條受託人應...
-
法人變更後原先的合同生效嗎,有效合同相關條件
一、法人變更後原先的合同生效嗎法人變更後原先的合同生效。《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
-
關於合同條款補充的規定是哪些
一、關於合同條款補充的規定是哪些關於合同條款補充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