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沒簽合同辭職直接走人違法嗎?
一、勞動者沒簽合同辭職直接走人違法嗎?
不違法的,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爲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按照法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並且沒有經過專項培訓,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二、離職的步驟有哪些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勞動者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在月頭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離職簽字同意。
(3)勞動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辦理離職手續,可能要按離職單,找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4)工作交接後,公司人事部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結清剩下的工資。
三、沒簽合同自動離職有什麼後果?
1、如果不辦理離職手續就離開單位,就沒有補償,也沒有離職證明和社保轉移。這種離職方式,一般情況面試的其他公司是查不出來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因此,對於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辦理離職手續。這裏,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併結清賠付事項。商品房合同備案流程
3、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爲自動離職爭議。對擅自離職的,以曠工論處,可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給予除名處理的規定是一致的。
因此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以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均屬無故曠工行爲,況且曠工時間已夠除名規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處理。
非全日制的勞動者辭職以及未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辭職都是不需要提前向單位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辭職,但是如果是單位主動辭退勞動者的,此時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辭職前一年的雙倍工資,對勞動者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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