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有改定是否構成善意取得?
佔有改定是否構成善意取得
不構成善意取得。
在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的簡易交付中,買受人已經佔有動產,其所有權可被人們從外部識別。在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的指示交付,雖然受讓人尚未佔有動產,但出讓人已經脫離佔有,對直接佔有人已經沒有返還請求權。但佔有改定與上述兩種情況皆不相同,佔有改定情形下所有權的移轉僅僅是通過當事人的合意在觀念中完成的。無論約定採取何種形式,口頭或者書面,都不具有可被人們察知的外觀,人與物的事實控制和支配關係並未發生改變。而根據物權公示性的原則,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應當以一定的可以從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現出來,因此物權公示在不動產爲登記,在動產爲交付(佔有轉移)。而以佔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權移轉,第三人無從察知物權的變動,所以對於因信賴出讓人直接佔有動產這一事實狀態,而與之交易的第三人就必須通過善意取得制度加以保護。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百二十六條 【簡易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爲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條 【指示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條 【佔有改定】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綜合上面所說的,佔有改定一般是現實中是很容易出現此情況的,對於佔有改定與善意取得兩者的制度完全是相反的,對於雙方來說只要形成了佔有必定,那麼就必須要協商好所有的條款,簽訂一份對雙方有利的合同,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好雙方的關係。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廣告是要約嗎
律師解析:廣告一般屬於要約邀請,但是如果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則構成要約。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
-
贈與法定撤銷權的期限如何計算的
律師解析: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期限計算方式是:1.贈與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2.贈與人死亡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是指當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變更或者消滅合同效力的權...
-
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哪些類型
律師解析: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委託經營類型的合同。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同時,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酒店管理合同就是指將管理事務委託給他人所簽訂的合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