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繼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一、辦理房屋繼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房產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遺囑
二、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哪些人可以繼承房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不同的人辦理房屋遺產繼承過戶要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樣的,如果是遺囑繼承的房產,就不需要再提供親屬關係證明了,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的房子的話,還需要向房管局提供完稅證明,因爲得交契稅。
-
什麼時候可以籤商品房預售合同?
在房子未能交付之前,爲了房屋能夠順利進行買賣,開發商會簽訂一個商品房預售合同,不過這個合同的簽訂也是有條件的。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一定要看好開發商的資質纔可以預售方,也就是開發商要經過批准設立,並在工商行政部門有合法註冊的企業。1.必須要交付自己所...
-
購房定金合同糾紛能咋樣處理
律師解析:1.購房定金合同糾紛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起訴等方式處理。2.雙方當事人先溝通,協商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民事訴...
-
房產證沒下來的買房合同怎麼籤?
律師解析: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進行產權過戶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買賣雙方簽下合同,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進行過戶。房產的交易是以產權的過戶爲界線,沒有過戶的產權原則不屬於買方,自然就不會有保障,相對而言,買方的風險較大。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
-
怎麼讓房產公司退定金
律師解析:買房已交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拿回已交的定金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1、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2、對開發商來說,如爲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