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個稅申報起徵點是多少?
一、非全日制用工個稅申報起徵點是多少?
非全日制員工與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係而非勞務關係,其受《勞動合同法》管理,所得報酬為工資薪金而非勞務報酬,和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標準是一樣的,起徵點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可以稅前扣除,比如扣除相關的勞動雙方約定的費用後,再扣除個人所得稅。
《勞動合同法》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檔案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在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6、因此,如果企業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僱用臨時用工人員,支付給僱用員工的工資,可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稅收處理。
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檔案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其他企業(保險企業除外)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因此,如果上述兼職銷售人員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可以在比例內限額扣除。
二、非全日制用工交個稅嗎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時報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員工與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係而非勞務關係,其受《勞動合同法調整》,所得報酬為工資薪金而非勞務報酬,和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標準是一樣的,起徵點是5000元。
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檔案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在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如果企業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僱用臨時用工人員,支付給僱用員工的工資,可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稅收處理。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檔案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其他企業(保險企業除外)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因此,如果上述兼職銷售人員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可以在比例內限額扣除。
綜上所述,非全日制用工結算週期為十五日以內,僱用臨時人員支付的工資,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應當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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