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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申請勞動仲裁提交哪些資料

單位申請勞動仲裁提交哪些資料
律師解析:單位申請勞動仲裁要提交下列資料: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主要責任人的身份證、勞動者的身份證或職工名冊;勞動合同;仲裁申請書、申請書副本;以及其他的證據資料。群眾團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到該單位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