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到期後收房注意事項有什麼
一、租房到期後收房注意事項
1、房屋是否完好;是否進行了需要拆除的裝修或裝飾;是否被非法轉租;室內設施是否完好無缺;水電等費用是否結清;是否已進行過保潔;與物業、鄰居是否有沒解決的問題。
2、如果發現房屋或設施有所損壞,應與房客協商賠償事宜,但要注意甄別正常損耗和非正常損失,視情況不同,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
3、還有個一般不會注意的,檢查床板,把墊子掀起來,看床撐和床板有無損壞。最主要是看你合同怎麼籤,押金怎麼收。如果收了五千押金,基本上東西沒壞的話,不需要扣什麼錢。比如燈泡少兩個這類的我都不扣錢。
4、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發票或蓋章確認的收據。
二、租房到期怎麼處理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所以租戶若想續租,應當提前簽好合同,否則就趁早尋找新房屋,免得到時無處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後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後,原房屋租賃合同因租賃期限屆滿而終止。如果沒有重新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那麼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果延長了租賃期限,租戶應當支付搬出前對該房屋的逾期使用費。
(三)續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合同期滿後,如果租戶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沒提出異議,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雙方依據原合同內容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但是租賃期限改為不定期。
租賃合同比房屋買賣合同出現的次數多,發生糾紛的概率也就高很多,所以,簽訂租賃合同和收房都要注意一些細節,權利被侵犯一定要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所以,小編建議去本站網站委託專業律師,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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