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就辭職員工要承擔違約金嗎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不需要承擔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以備申請勞動仲裁之需。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與該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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