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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去哪找理由,如何區分責任

醫療過錯去哪找理由,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醫療過錯去哪找理由?如何區分責任?

1、 診療階段常見的醫方違規行為:

(1) 未詳細詢問病史及必要檢查就得出診斷的;

(2) 未對檢驗提示的異常情況作病因鑑別檢查就得出診斷的;

(3) 患者病情需要留院觀察未予留院觀察的;

(4) 對病情複雜或危重患者未按規定請示上級醫生或未及時安排院內院外會診的,或會診未及時進行的;

(5) 護理人員沒有按照護理規範、常規要求進行護理觀察的;

(6) 用藥不當: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藥品使用説明書或臨牀用藥原則;濫用抗生素;違規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

(7) 麻醉不當:如麻醉前對病情評估不足影響手術效果的;麻醉前、麻醉期間用藥不當的;麻醉方式選擇不當的;麻醉甦醒期治療、護理不當的;

(8) 手術不當:如適應症、禁忌症、手術時機掌握不當,手術違反相應手術操作規程,併發症的防範與處置不當等;

(9) 術後治療、護理不當;

(10) 使用實驗性藥物或診療方法,沒有依法充分説明風險、履行告知義務的;

(11) 病危患者的急救不符合急救原則的。

2、 病歷記載中院方常見的違規行為:

(1) 病歷不完整,存在隱匿或銷燬可能的

(2) 病歷存在偽造、篡改可能的;

(3) 重要病歷記載與事實不符的,或記載內容相互矛盾的;

(4) 告知內容沒有書面記錄的;

(5) 非經治醫生、護士書寫或無簽名的;

(6) 影像資料記載的姓名、攝像時間與患者實際情況不一致的;

(7) 病理送檢申請單、病理切片、檢驗報告互相矛盾的。

3、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常見的違規行為有:

(1) 醫療機構不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超範圍執業的;這個在民營醫院很常見,患者一定要留意;

(2) 醫務人員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建議患者重要點留心口腔、整形、美容等機構;

(3) 對急診患者、病危患者存在拒絕診治或延誤診治的;

(4) 對病情需要轉院的患者拒絕轉院,或轉院不符合規範的;

(5) 存在過度檢查的;

(6) 存在不當的使用藥物或醫療器械的。

(7)侵犯患者隱私權、名譽權、知情同意權並導致患者損害的行為,比如曾有醫生把沌河;

(8) 院方存在醫療管理上的缺陷:例如各科室協調障礙導致延誤診治等。

4、責任的區分:

醫療過錯行為的責任程度指在導致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中的諸因素中,醫療過錯行為所佔比重(醫療過失參與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錯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司法實踐中,醫療過失行為參與度是確定損害賠償責任的主要依據。一般而言,鑑定結論為醫方負完全責任,法院會判決醫方承擔100%的賠償責任;鑑定為主要責任,會判決醫方承擔70%以上的賠償;鑑定為次要責任,會判決醫方承擔30%以上的賠償責任;鑑定為輕微責任,會判決醫方承擔30%以下的賠償責任。

醫療過錯去哪找理由?患者可以從 診療階段和病歷等方面尋找理由。可能每個醫療過錯的案例的情況都不一樣,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不同程度的醫療過錯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一樣,若患者發現醫院存在醫療過錯,可以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標籤:醫療 過錯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