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法典醫療過錯責任由誰賠償?
一、民法典醫療過錯責任由誰賠償?
《民法典》規定醫療過錯責任對醫療機構賠償,根據《民法曲》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説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説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説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醫療過失認定標準:
1、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導致患者受到損害;
2、醫務人員有違反法規或者操作失誤的行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醫療過錯鑑定程序是如何進行的
1、醫療過錯鑑定的申請
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過錯鑑定,由於醫療機構有過錯時,才承擔與過錯程序相適應的賠償責任,舉證責任由患方來承擔。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患方如果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醫療過錯鑑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
2、鑑定材料的質證
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材料提交法院後,法院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雙方來質證。質證時,雙方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表示有無異議,至於其證明力無需辯論。
3、鑑定機構的選擇
法院將材料移交技術科後,技術科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醫患雙方共同挑選一個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鑑定。如果醫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抽籤、搖號的方式來決定鑑定機構。
4、鑑定前的聽證
法院技術科選定鑑定機構後,會將鑑定材料移送鑑定機構,鑑定機構接到鑑定材料後通過審查決定是否受理。鑑定機構決定受理後,在鑑定前會組織醫患雙方聽證會,由醫患雙方提交材料陳述各自意見。
5、鑑定材料的補充
鑑定機構在鑑定過程中,如果認為雙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遺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所需要的補充材料。法院會通知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所需補充材料,然後經質證後的材料移交技術科,由技術科移送鑑定機構。
6、鑑定結果的出具
鑑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然後出具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及過錯參與度。
涉及到醫療過錯行為的認定,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醫療事故本身是需要根據實際來追究賠償責任的,但如果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沒有醫療過錯的,那麼是不被認定為醫療事故的。
-
醫療事故罪是單位犯罪嗎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罪的犯罪主體不包括單位犯罪,所以,負有直接責任的醫務人員才會被判刑,而對於醫療機構,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進行行政處分。醫療事故罪主體為具有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的醫務人...
-
醫療過失醫生要判刑嗎
律師解答:視具體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一、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立即報告上級醫師或行政領導,便於及時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盡最大可能地減輕事故或事...
-
醫院誤診是否有過錯能咋樣判斷
律師解析:1、責任性誤診,任性誤診是指醫生馬虎從事、疏忽大意,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的誤診。在臨牀工作中,各科均有各自的一套採集病史和檢查檢驗程序,醫生必須遵照執行,結合各病例的特點,認真完成診斷工作,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誤診。常見的責任性誤診錯誤有下列幾種:採集病...
-
醫療事故處理醫生怎樣處罰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處理中醫生可以從三方面進行處罰:首先是可以要求醫生承當連帶民事責任賠償,其次是衞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醫生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如果醫生行為觸犯刑法,可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