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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醫療事故屬於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

一、關於醫療事故屬於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

關於醫療事故屬於過錯責任還是過錯推定

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醫療責任歸責原則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在特殊情況下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具體如下: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等。

二、醫療事故責任過錯具體有哪些內容

對於責任程度的判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衞生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做出了規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顯然,通過責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參與度和過失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為醫患雙方協商、行政部門處理或法院判決提供了處理的依據,充分體現了不違法不承擔責任,有多大責任承擔多大責任份額的原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

醫療事故一般來講採用的是過錯責任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中的醫療過失的責任程度,可以分為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以及輕微責任,根據不同的責任程度來承擔相對應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