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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流程是什麼?

老百姓在就醫過程中如果不幸遭遇醫療事故,可以向醫院提出索賠。具體到賠償金額,雙方可以通過做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來進行確定。那麼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有什麼特點?有哪些流程?下面讓我們來聽聽本站小編的聲音。

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流程是什麼?

一、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的特點

1、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的目的,是為衞生行政部門在處理醫療損害責任時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種技術服務。

2、鑑定機構選擇具有高度的專屬性。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的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專家組來完成,不存在選擇其他鑑定機構的可能。

3、鑑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發出,不實行鑑定人個人負責制。

4、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的鑑定結論證據學要求顯著寬鬆。

二、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的流程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三、醫療損害責任的分類

1、醫療技術損害責任

醫療技術損害責任,是指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從事病情的檢驗、診斷、治療方法的選擇,治療措施的執行,病情發展過程的追蹤,以及術後照護等醫療行為,不符合當時既存的醫療專業知識或技術水準的過失行為,醫療機構所應當承擔的侵權賠償責任。

醫療技術損害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證明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醫療損害責任的構成要件,須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即使是醫療過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負擔。

2、醫療倫理損害責任

醫療倫理損害責任,是指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從事各種醫療行為時,未對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説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時有用的醫療建議,未保守與病情有關的各種祕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採取某種醫療措施或停止繼續治療等,而違反醫療職業良知或職業倫理上應遵守的規則的過失行為,醫療機構所應當承擔的侵權賠償責任。

訴訟中,對於責任構成的醫療違法行為、損害事實以及因果關係的證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負責證明。在此基礎上實行過錯推定,將醫療過失的舉證責任全部歸之於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一方認為自己不存在醫療過失,須自己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成立,否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醫療產品損害責任

醫療產品損害責任,是指醫療機構在醫療過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以及血液及製品等醫療產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損害,醫療機構或者醫療產品生產者、銷售者應該承擔的醫療損害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如果我們在就醫期間遭遇醫療損害,我們可以申請做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以此確定具體賠償金額。做技術鑑定需要第三方機構進行,一般由當地醫療學會組織專家開展。如果我們對鑑定結果不服,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重新鑑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