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有關法律規定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有關法律規定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醫療事故報告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事故後,應立即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醫務人員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專人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專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同時向病人通報、解釋。根據規定,發生重大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在1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
2、收集、保管好醫療事故相關原始資料,封存現場實物原始資料和現場實物均應在醫患雙方共同在場時封存和啟封,防止塗改、偽造和銷燬。因搶救病人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應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註明。
3、由醫療事故鑑定組對醫療事故進行調查如果在調查病人死因時,遇有不能確定病人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時醫|學教育網整理,應當在病人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
4、對醫療事故的責任入進行查處,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三、醫療事故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如果患者在醫療救治過程中去世,並且最終也確認為醫療事故的,醫務人員肯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這裏要注意,醫療事故案件中賠償責任不是由醫務人員承擔的,患者家屬可以直接要求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建議患者家屬在醫療事故發生後,及時委託專業的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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