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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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死亡賠償的項目
1、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死亡賠償金(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2)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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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糾紛認定的條件有哪些?
一、醫療事故糾紛認定的條件有哪些?醫療事故糾紛認定的條件有:1、患者在醫療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2、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過失行為;3、患者所受的人身損害是醫療過失行為所致。對於第1項事實,較易於證明。但對於第2、3項事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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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3年後提起訴訟有效嗎
律師解析:醫療糾紛3年後起訴有效,但會喪失勝訴權。因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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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就醫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律師解析:異地就診的醫療費用是由個人先行墊付,等到治療結束後,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醫療保險中心進行報銷。所需資料:個人醫療保險就診證;本市二甲以上醫院批准件(轉診轉院單);由就診醫院蓋章的住院發票、費用匯總清單以及出院小結;代理人身份證以及報銷人員有效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