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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具體是什麼?

如今的社會越來越發達醫療技術也隨之進步了許多,但是醫療糾紛依然是無法避免的問題。許多醫患家屬在發生了醫療糾紛後,經過了行政調解行調解但是仍然沒有解決問題,這時候醫患雙方都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那麼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具體是什麼呢?本站在本文中將為您具體解答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的具體內容。

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具體是什麼?

一、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具體是什麼 

具體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程序如下:

1、由申請者向當地醫療事故技術簽定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寫明事情發生的經過及時間、地點,提出申請鑑定的理由。

2、提出申請鑑定方應向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收費標準(根據粵價函[1996]385號)為:縣(區)級鑑定每例600元,地方級鑑定每例1200元,省級鑑定每例1800元。

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聽證、取證。發生病員死亡事件,臨牀診斷不能明確死因或雙方對死因有爭議者,應請法醫進行屍體解剖,費用由申請鑑定方負責。

4、召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會議。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成員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由相關專業技術專家及法醫組成。

5、從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受理申請日起30日內,受理機構將鑑定意見書送達當事雙方,對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所作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意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複議,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二、誰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發生醫療爭議後,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1、由申請方向醫療爭議發生地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審查後向州醫學會委託鑑定。州醫學會接受委託後,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後,由醫患雙方進行抽專家,並在醫學會組織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2、直接到州醫學會的情形,醫患雙方共同申請或由司法機關委託。鑑定時限,自雙方材料收集齊之日起45日內發出鑑定結論。

不知道介紹了這麼多,您是否對申請醫療鑑定的程序有了一定的瞭解呢?醫療鑑定涉及到很多複雜的細節問題,因此本站小編仍然建議您到正規的律師事務所尋找相關專業的律師做一些正規的法律諮詢,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解決一些申請醫療鑑定程序的基礎問題。

標籤: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