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流程如下:
1.申請: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2.受理: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移送: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4.提交相關鑑定材料。
5.隨機抽取專家: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相關專業的專家,由醫患雙方在醫學會主持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6.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會: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7.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7.鑑定意見: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鑑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鑑定意見。專家鑑定組成員在意見上簽名。專家鑑定組成員對鑑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註明。
8.送達鑑定意見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標籤: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