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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療過錯案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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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療過錯案例參考

醫患間的糾紛一直是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一方面因為人們在就醫時要花費大量的醫療費用,另一方面是由於一些醫護人員的不負責任造成的醫療事故,醫療過錯在全國範圍內幾乎每天都在上演,因此必須要進行解決,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門診醫療過錯案例。

一、門診醫療過錯案例

(一)案件事實

患兒李**(系原告李*、易**之子),男,一歲七個月。2007年6月5日因咳嗽三天、發熱二天,連續嘔吐多次,並伴有發燒、嗜睡、短暫發驚、無力等症狀就診被告**市婦幼保健院門診部。門診病歷記載關於:現病史、既往史、體檢、初步診斷結果支氣管炎(以上被告書寫內容字跡潦草無法識別)附血常規輔助檢查。院方並未進一步檢查並明確診斷。病歷記載治療意見:

①10%GS100ml+頭孢曲松1g+病毒唑0.1g;

②10%GS100ml+氨苄西林舒巴坦1.5g+地塞米松2mg;

③複方氨基比林0.8ml肌注。

④隨診。

院方未有完整的治療方案且收留患兒住院治療。當日10時左右在沒有違背醫囑的情況下患兒家屬自帶藥在當地**診所輸液,大約一個半小時輸完,直到2007年6月6日病情加重前未見異常情況。

2007年6月6日7時50分患兒因“咳嗽三天伴發熱二天加重半天”入住被告**市人民醫院。既往有“喘氣”病史。入院查體。診斷:重症肺炎伴心力衰竭、呼吸衰竭。14時5分,患兒出現心跳、呼吸驟停,於14時35分死亡。

訴前2007年6月27日經**市婦幼保健院申請,**市衞生局委託,2007年9月14日**市醫學會出具**市醫鑑(2007)12號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結論:不屬於醫療事故。

(二)訴訟請求

2008年6月3日李*、易**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兩被告賠償原告醫藥費K元、誤工費P元、交通費U元、死亡賠償金X元、喪葬費Y元、精神撫慰金Z元,共計人民幣M元

2、由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三)結果

2008年6月20日經原告申請,**市人民法院依法委託**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2008年11月28日**司法鑑定中心出具(2008)法醫臨牀0767號司法鑑定書。依該鑑定結論2008年12月*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原被告雙方就本案已調解。

二、醫療過錯的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對門診醫療過錯案例內容的介紹,這僅僅是一個小案例。實際上發生的大的醫療糾紛也不在少數,這是極易引發社會糾紛的,因此要十分重視這種醫療糾紛現象,醫療問題一直是影響着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的事項,因此規範醫院的一些行為是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