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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醫療保險中,有關醫療報銷的比例和報銷的流程是很多人都普遍關心的問題。這些都是涉及相關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的。那麼,在實踐中,門診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報銷時需要帶的材料有哪些?

門診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門診報銷流程:

攜帶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的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税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税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代辦則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户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住院報銷流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

住院時個人應預交醫療費2000元,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得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節假日順延)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超過時限的其其醫療費自負。

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分為三檔:

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一級醫院400元。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轉診(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准後辦理轉診(院)手續。轉院限於省特約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其報銷標準要先自負10%,再按本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

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瞭解門診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有幫助。在門診醫療保險報銷時,希望您能參考本文的有關流程,避免您浪費更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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