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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該負哪些刑事責任?

校園暴力該負哪些刑事責任?

校園暴力該負哪些刑事責任?

對於校園暴力行為,如果情節、後果嚴重,可能按着聚眾鬥毆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對聚眾鬥毆罪的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我國刑法對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所以,對於16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實施校園暴力,如果構成犯罪的,將按着聚眾鬥毆罪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對14週歲以上16週歲以下的施暴者的校園暴力行為構成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的,將按着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對不滿14週歲的施暴者將不予刑事處罰,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同時,因為其為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量刑方面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校園暴力該負哪些刑事責任”,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瞭解到校園暴力可能觸犯聚眾鬥毆罪,如果造成了嚴重後果則可能觸及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只是根據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會適當減輕處罰。可見校園暴力事件絕不只是孩子間的玩笑,應該引起學校和家長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