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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超過3年訴訟時效怎麼辦?

一、欠款超過3年訴訟時效怎麼辦?

欠款超過3年訴訟時效怎麼辦?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民事權利一般在3年後法院不再予以保護,權利人將喪失勝訴權。您在還款期滿3年多後才找債務人要錢,確實過了訴訟時效,如果他表示不願償還,就無法通過訴訟途徑要回自己的錢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同時規定,在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義務人履行義務不僅包括實際履行,也包括重新作出承諾。你的同事在借條上註明春節前還清就是一種重新承諾,不得反悔。你可以向債務人講明道理,要他還錢。如果他堅持不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

二、什麼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規範的保護,但是並非只要民事主體有權益就一定會得到保護,若明知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但是卻不採取積極的行為,保護自己的財產、生命等權益的,國家機關也不會主動維護此部分人的權益,設置此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使得更多的人瞭解法律。

標籤:欠款 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