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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還款時間的欠條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買賣雙方的欠款,有可能是經濟利益的借貸,在寫欠條的時候,一般都會約定還款時間,但有時到了約定時間之後,錢還沒換上,這時候是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要求對方還款的,那您知道約定還款時間的欠條訴訟時效是多久嗎?過了這個時效可以採取什麼辦法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解惑。

約定還款時間的欠條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一、約定還款時間的欠條訴訟時效是多長

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説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係。

二、欠條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款協議,然後根據1997年4月16日法復[1997]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覆》之規定處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因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的法釋〔1999〕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覆》指出: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所以,在超過訴訟時效之後,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於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條所針對的對象是拖欠的租金,那麼訴訟時效仍然按照一年處理。根據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覆函》之規定: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隻表明未付租金的數額,並未改變其與債權人之間的租賃關係。因此,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就該欠款結算單所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

4、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約定還款時間的欠條訴訟時效一般情況下是三年,在有借貸關係存在的前提下,借款方一定要注意欠條的訴訟時效,這樣才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過了訴訟時效提起訴訟,勝訴的可能性一般不大了。如您需要法律幫助,可以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