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長時間以後的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2.35W
超過六十日的行政行為不能行政複議,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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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為多久後才可以行政複議
自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行為,當事人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提出行政複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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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投標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複議,是指招標投標的民事主體認為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行為違法,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1)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提出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有可能是招標人、投標人,也有可能是被處罰的相關單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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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請人應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承擔什麼責任?
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材料的相關規定,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承擔主要舉證責任。所謂主要舉證責任,具體體現為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要對以下問題提供證據予以證明:1.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根據。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要對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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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必要執行嗎?
一、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必要執行嗎?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必要執行的。如果行政複議申請不被受理的話,應當在什麼樣的期限之內通知當事人。由於行政複議是對於公民權利的一種保障,也是對於行政部門權力的一種制約,所以在行政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