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長時間內可以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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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受理後多長時間做答覆
行政複議受理後應當在三十日內答覆,我國法律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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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是行政訴訟的必經程序嗎
一般情況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是自由選擇關係,即可以先複議再訴訟,也可以直接訴訟,這取決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己的選擇。但是特殊情況下,必須經過複議方可訴訟。也就是説,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才可提起行政訴訟。比如:《行政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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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多長時間可以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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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多長時間進行答覆
行政複議受理後在三十日內答覆,我國法律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