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刑訊逼供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具體意思是這樣的,一般情況下犯刑訊逼供罪的,根據具體情節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如果刑訊逼供的行為導致被害人傷殘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而且要從重處罰。
根據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 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體到本罪是説,刑訊逼供致人重傷的比一般的故意傷害罪的判刑要重,即使刑訊逼供的手段致人重傷跟一般其他的行為致人重傷的程度一樣也會從重處罰,如果刑訊逼供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要按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的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訊逼供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第247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較長時間凍、餓、曬、烤等手段逼取口供,嚴重損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體健康的;
3.刑訊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刑訊逼供,情節嚴重,導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訊逼供,造成錯案的;
6.刑訊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訊逼供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偵查處理過程中,很有可能出現司法工作人員為了儘快破案,而對嫌疑人、被告人採取肉刑或者變相肉刑的方式,從而刑逼取口供。當然,對於這一行為,也是要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之後,那麼才會認定構成刑訊逼供罪,不然的話只能按照一般的違法行為來進行處理。
-
濫用職權共犯是不是過失犯罪
律師解析:濫用職權共犯不是過失犯罪,若多方犯罪人為過失犯罪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
-
玩忽職守罪惡劣影響怎麼認定?
一、玩忽職守罪惡劣影響怎麼認定?玩忽職守犯罪的立案條件中,包括影響惡劣這一項,惡劣社會影響是無形的,而且損害結果往往具有區域性,表現形式也是複雜多樣的。一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1、案件本身的惡劣程度。案件本身的嚴重程度決定着社會影響的惡劣程度。如...
-
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公司法人,是承擔了一個公司最為重要的責任,必須為公司着想的一個職位,那麼對於公司法人,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或者説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需要承擔什麼後果,這就需要從其法律層面進行考慮,因為涉及到對於公司的影響,所以可以大體的推測出其影響可能非常大,相對應的處罰就會更...
-
新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多少年
一、新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第一款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