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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工作八項禁令的內容是什麼?

一、職務犯罪工作八項禁令的內容是什麼?

職務犯罪工作八項禁令的內容是什麼?

職務犯罪工作八項禁令的內容是:嚴禁擅自處置案件線索、隨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對被調查對象採取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嚴禁違法使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嚴禁違法干涉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違法違規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嚴禁阻止或者妨礙律師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嚴禁在未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情況下進行訊問;嚴禁刑訊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證行為;嚴禁違反辦案安全紀律。

二、禁令要求

在八項禁令中,第一條就是嚴禁擅自處置案件線索、隨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對被調查對象採取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

八項禁令中重申:嚴禁阻止或者妨礙律師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法律規定無需會見許可的案件,不得設置人為障礙,干擾、影響律師會見;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也應根據辦案情況合理安排律師會見。

由於職務犯罪多涉及企業經營活動,為規範對企業的偵查,八項禁令還要求,嚴禁違法干涉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違法違規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

八項禁令要求,對任意查封、扣押、凍結公私財產,或不依法及時返還扣押、凍結款物,或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調換、外借、壓價收購,或其他違法違規處理扣押、凍結款物及其孳息的,依紀依法追究決策者和執行者的紀律、法律責任。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八項禁令對當前社會上所議論的職務犯罪的界定及司法認定都進行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對司法機關判決職務犯罪活動提供了司法依據。需要注意的是,預防職務犯罪應當從抓教育正源頭的角度來進行控制,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管理,避免出現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