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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辯護詞獲得諒解是從輕處罰的辯護依據嗎

盜竊辯護詞獲得諒解是從輕處罰的辯護依據嗎

一、盜竊辯護詞獲得諒解是從輕處罰的辯護依據嗎?

盜竊辯護詞獲得諒解是從輕處罰的辯護依據,當事人或受害人從情感上給予了原諒,也表示出當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態度,對量刑上有一定的減、免除處罰的參考作用。

按照《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的,應當或者可以從輕處罰:

1、應當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儘管是取得了受害者的諒解,但沒有一份辯護詞彙通篇都在陳述受害人已經原諒了犯罪嫌疑人,這種情況只需要體現在辯護理由當中就行了,其餘的部分還是該怎麼寫就怎麼寫的,同時,辯護人也不要忽略了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