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哪個部門受理
紀委監察局受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濫用職權共犯是不是過失犯罪
律師解析:濫用職權共犯不是過失犯罪,若多方犯罪人為過失犯罪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
-
玩忽職守罪惡劣影響怎麼認定?
一、玩忽職守罪惡劣影響怎麼認定?玩忽職守犯罪的立案條件中,包括影響惡劣這一項,惡劣社會影響是無形的,而且損害結果往往具有區域性,表現形式也是複雜多樣的。一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1、案件本身的惡劣程度。案件本身的嚴重程度決定着社會影響的惡劣程度。如...
-
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公司法人,是承擔了一個公司最為重要的責任,必須為公司着想的一個職位,那麼對於公司法人,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或者説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需要承擔什麼後果,這就需要從其法律層面進行考慮,因為涉及到對於公司的影響,所以可以大體的推測出其影響可能非常大,相對應的處罰就會更...
-
新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多少年
一、新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第一款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