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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二審辯護詞

危險駕駛罪二審辯護詞

我們都知道,刑事案件中法院一般情況下都有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要是一審法院認定犯罪嫌疑人罪名成立,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委託律師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下面,本站小編將為大家介紹一篇危險駕駛罪的二審辯護詞,供大家閲讀。

危險駕駛罪二審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重慶維淮律師事務所受上訴人舒某委託,指派我擔任其犯危險駕駛罪二審辯護人。接受指派後,我會見了上訴人,認真查閲本案卷宗材料,核對了相關事實情況,結合今天庭審調查,我們對本案有了清楚、全面的認識。現就本案發表辯護意見如下,供一審合議庭參考:

一、對於一審認定上訴人犯危險駕駛罪的認定辯護人不持異議。

二、上訴人具有從輕、減輕情節

1、上訴人舒某本次犯罪系初次犯罪,沒有犯罪前科。

2、上訴人舒某歸案後認罪態度好,能如實供述案件的相關事實,聽從公安機關的安排,表現出良好的認罪悔罪態度。

3、上訴人舒某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隨傳隨到。

4、在一審庭審時,上訴人積極認罪,沒有做出任何狡辯。

5、上訴人願意認繳罰金,以減輕對自己的處罰。

三、對上訴人舒某的量刑建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第十六條“對於所犯罪行不重、主觀惡性不深、人身危險性較小、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從寬處理。對於其中具備條件的,應當依法適用緩刑或者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同時配合做好社區矯正,加強教育、感化、幫教、挽救工作”另外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另外根據本案實際情況,上訴人舒某現在是五口之家,女兒現在就讀小學,妻子徐某常年患有癲癇,隨時發病專人予以照顧,不能個人獨立生活。父親舒某某今年83歲,母親徐某某79歲,二位老人現在常年服藥治病,也不能獨立生活,上訴人舒某承擔了該家庭的全部重擔,如果舒某被執行拘役,將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社會負擔,雖然我國《刑法》是以打擊犯罪為目的,但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也要注意個案,因為上訴人本身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現在也深刻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該案發生後,深刻反省,將摩托車變賣,且上訴人所在村委、部份居民也請求希望判處緩刑,所以請求二審人民法院法外開恩,考慮該家庭實際情況,為此辯護人建議對上訴人舒某判處緩刑。

綜上所述,辯護人希望二審法院本着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請求法庭對上訴人予以減輕處罰,並判處緩刑。

以上辯護意見謹供合議庭考慮與採納。

                                                          辯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小編提供的危險駕駛罪的二審辯護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危險駕駛不僅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也是對他人生命的不尊重,我們要抵制這種行為。要是你還有想要了解的知識,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