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尋釁滋事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現代社會,我們國家網絡是十分發達的,很多人都離不開網絡,比如説工作或者是學習,可以利用網絡來進行,網絡給我們大家帶來了許多的便利,但是在網絡空間也存在着一些犯罪行為,比如説尋釁滋事。網絡空間尋釁滋事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網絡空間尋釁滋事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擴大到網絡空間構成犯罪。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認定問題。信息網絡具有兩種基本屬性,即“工具屬性”和“公共屬性”。人們把信息網絡作為獲取信息、買賣商品、收發郵件的有效途徑,説明信息網絡具有“工具屬性”。同時,信息網絡也是人們溝通交流的平台,是現實生活的延伸,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又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解釋》第五條結合信息網絡的兩種基本屬性,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的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打架鬥毆的規定
【輕微傷】《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輕傷】《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傷】《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對打架鬥毆受傷的處理流程
由派出所進行調查處理,並由公安機關委託對受害人的傷情作出鑑定,如果鑑定結論為輕傷以上,行為人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建議受害人住院治療,住院治療終結後,才可以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賠償數額的確定基於幾個方面,是被害人的年齡及其家庭成員年齡結構;二是受害者傷殘等級;三是受害人的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是否繼續治療和康復等等,法律問題確實很複雜,而且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相當複雜,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來區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預測的因素。
只有起訴後向法院申請鑑定才能夠作為有效法律賠償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精神撫慰金等。
在這裏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尋釁滋事的犯罪範圍已經擴大到網絡空間了,所以如果只要符合尋釁滋事罪的刑法構成要件,那麼當然是可以按照刑法來進行處理的。具體的也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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