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指使他人綁架構成綁架罪嗎

一、指使他人綁架構成綁架罪嗎

指使他人綁架構成綁架罪嗎

指使他人實施綁架行為的構成綁架罪。

根據《刑法》規定,以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構成綁架罪。

因而,只要實際參與綁架或為他人實施綁架提供幫助的,都構成綁架罪,是綁架罪共犯。可見,指使他人實施綁架行為的,肯定會構成綁架罪,需要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

此外,按照《刑法》的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犯罪嫌疑人指使他人實施綁架的,實則就是主謀,是綁架犯罪的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也就是説,指使者即使是沒有實際參與綁架行為,仍會被以綁架罪來定罪處罰。

二、綁架罪的既遂標準

1、我國刑法將綁架罪置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一章,可見該罪名保護的主要法益還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其次才是財產權利。綁架行為直接對公民的人身安全產生極大威脅,將綁架行為的完成情況作為既遂與未遂的標準符合刑法所保護的法益要求。

2、如果嚴格從法律條文的規定來分析,綁架罪的客觀行為是單一行為,即只要行為人將綁架他人的行為實施完畢,就構成綁架罪的既遂;如果在綁架過程中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將被害人的人身進行有效的控制,則應認定為未遂。至於行為人在綁架他人後是否實施勒索財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是不影響本罪既遂的成立。至於是否勒索到財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是否得到滿足,更是對本罪既遂沒有影響。

三、綁架罪如何量刑

1、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9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標籤:指使 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