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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部隊罪應當如何處罰,構成要件是什麼?

逃離部隊罪應當如何處罰,構成要件是什麼?

在當代這個社會,部隊是一個嚴肅而又神聖的地方,因此逃離部隊是觸犯我國刑法的,也許這點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人逃離部隊,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逃離部隊罪應當如何處罰?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逃離部隊罪處罰

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條 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戰時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 本章所稱戰時,是指國家宣佈進入戰爭狀態、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部隊執行戒嚴任務或者處置突發性暴力性事件時,以戰時論。

二、逃離部隊罪構成要件

1、罪體

行為逃離部隊罪的行為是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這裏的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我國刑法、國防法、兵役法及其他涉及兵役方面的法律規定。逃離部隊,是指為逃避服役而擅自離開部隊或者逾期拒不歸隊。根據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軍人非戰時逃離部隊的行為能否定罪處罰問題的批覆》的規定,軍人違反兵役法規,在非戰時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應以本罪定罪處罰。

2、罪責

逃離部隊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3、罪量

逃離部隊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這裏的情節嚴重,參照《立案標準》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逃離部隊持續時間達三個月以上或者累計時間達六個月以上的;

(2)擔負重要職責的人員逃離部隊的;

(3)策動三人以上或者脅迫他人逃離部隊的;

(4)在執行重要任務期間逃離部隊的;

(5)有其他情節嚴重行為的。

首先構成逃離部隊罪主觀上是故意的,其次客觀上是違反了我國兵役法規逃離部隊並且情節嚴重的,只有在符合以上條件才會構成逃離部隊罪,才會被我國刑法進行處罰,出發一班是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標籤:部隊 處罰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