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拐賣兒童違法了什麼法?
拐賣兒童罪 ;
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侵害了被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人格尊嚴權,是指與民事主體的尊嚴密切相關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被害兒童被拐騙後,處於行為人控制之下,處於被欺騙、任其擺佈的境地,失去決定自己去向的身體自由權,行為人將被害兒童當作商品出賣,損害其做人的尊嚴。而且極易引起被害人家庭離散,有時甚至家破人亡,其社會危害性極大。
拐賣兒童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只要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被拐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兒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實施完畢,仍應視為既遂。至於是否賣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實現不影響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並不是以出賣為目的,例如,是為了姦淫、收養、奴役、強迫賣淫等目的,則可能構成其他犯罪,不構成拐賣兒童罪。但實踐中有的行為人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是為了與被害人形成家庭關係,並不是為出賣,而收買後,由於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為人又將收買的兒童賣給他人,應以拐騙兒童罪處罰。實踐中,拐賣兒童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絕對排除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實施拐賣兒童的行為。如出於報復他人動機而實施拐賣兒童的行為。如果僅強調以營利為目的,就會漏掉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實施此類行為。
二、拐賣兒童罪的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241、242條對拐賣兒童罪有如下表述(注:因《刑法》將拐賣婦女、兒童列一起表述,此有刪節,只保留拐賣兒童內容):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
第二百四十二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拐賣兒童的違法情節是特別嚴重的,只要犯罪人員有此行為,那麼必定是會受到很重的處罰,對於處罰的標準就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了,所以,兒童是屬於我們國家的弱視羣體一定要好好的愛護不要去傷害他們。
-
濫用職權過了追訴期還留置嗎
該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過了追訴期就不留置了。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為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為十年。《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
-
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
一、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是犯罪的,屬於詐騙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
-
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一、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
-
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處罰標準細分怎麼樣
一、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處罰標準細分怎麼樣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