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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過失犯罪有形態嗎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過失犯罪有形態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過失犯罪有形態嗎

犯罪過失也有犯罪形態,犯罪形態分成以下兩種:

(一)疏忽大意的過失

1、疏忽大意過失的定義

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

2、它的兩個特點:

(1)行為人對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應當預見,即有預見的義務法律只對有可能預見的人提出預見的義務。

(2)行為人因就忽大意而沒有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

(二)過於自信的過失

1、過於自信過失的定義

過於自信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

2、它的兩個特點:

(1)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對危害結果的預見,包括預見到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產生什麼樣的危害結果。

(2)行為人輕信自己能夠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

二、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過失犯罪的犯罪形態跟故意犯罪的犯罪形態是不一樣的,但不論是疏忽大意或者説是過於自信,對於造成的危害結果並不是犯罪嫌疑人所期望的。甚至出現這樣的局面也已經超出了犯罪嫌疑人的預料,但即便是不小心犯罪的,也一樣得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