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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婚犯罪的行為有哪些

構成重婚犯罪的行為有哪些

新中國成立之後,設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根據民法典與刑法的規定,重婚可以構成犯罪。在生活中,構成重婚犯罪的行為有哪些呢?換言之,屬於重婚的行為都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構成重婚犯罪的行為有哪些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根據民法典規定,重婚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二、屬於重婚的行為都有哪些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上述就是對構成重婚犯罪的行為介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如果您深受配偶重婚的傷害,可以收集可以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當然,此時也是可以同時提起離婚訴訟的,也能要求對方做出相應的離婚損害賠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珠海律師。

標籤:重婚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