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犯罪構成有哪些?
社會中時常聽説搶劫行為的發生,搶劫是社會中最普遍的犯罪行為之一,因搶劫而進監獄的人也是多如牛毛。那麼搶劫罪到底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呢?搶劫罪的犯罪構成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面解答這兩個問題。
一、搶劫罪是行為犯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二、搶劫罪的犯罪構成
1、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定,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説,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
所謂暴力,是指對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佔有人的人身實施不法的打擊或強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為。如毆打、捆綁、傷害、禁閉等等。
所謂脅迫,是指對被害人以當場實施暴力相威脅,進行精神強制,從而使其產生恐懼而不敢反抗,任其搶走財物或者被迫交出財物的行為,脅迫的內容是當場對被害人施以暴力。脅迫的方式則多種多樣,有的是語言,有的是動作,有的還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險環境進行脅迫。脅迫必須是向被害人當面發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當面發出,而是通過書信或者他人轉告的方式讓被害人得知,則亦不是本罪的脅迫。
所謂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而當場劫取財物的行為。如用酒灌醉、用藥物麻醉、利用催眠術催眠、將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備鎖在屋內致其與財產隔離等方法劫取他人財物。行為人如果沒有使他人處於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的狀態,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的狀態拿走或奪取財物的,不構成本罪。
搶劫罪的的目的行為是強行劫取公私財物。強行劫取財物主要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當場直接奪取、取走被害人佔有的財物;二是迫使被害人當場直接交出財物。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知道,無論你是因為什麼而搶劫,無論你搶劫了多少錢,都是構成搶劫罪的。判斷否構成搶劫罪則要看犯罪人是否基於非法佔有財物為目的,是否當場是否實際採取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法律規定毆打致人心臟病發作猝死如何定性量刑
律師解析:1、若明知對方有心臟病的,毆打致人心臟病發作猝死符合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構成要件,一般應定性為故意傷害罪。2、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
-
故意傷害輕傷二級量刑標準具體有哪些樣的
律師解析: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與受害人雙方和解並取得諒解書,法院可以判處緩刑。法律依據:《刑法...
-
故意傷害罪可不可以判緩刑?
律師解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一、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1、犯罪情節較輕;2、有...
-
刑事傷人判多久
律師解析:刑事傷人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