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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構成侮辱罪,構成侮辱罪的行為有哪些

侮辱罪、誹謗罪都是嚴重貶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但是誹謗常常是採取捏造事實的方式,而侮辱卻不然。那麼,哪些行為構成侮辱罪呢?行為人採取暴力侮辱人身、語言侮辱、文字侮辱等方式破壞他人名譽的,都構成侮辱罪。下文中,詳細為您詳細介紹侮辱罪的行為有哪些。

哪些行為構成侮辱罪 構成侮辱罪的行為有哪些

一、哪些行為構成侮辱罪

侮辱罪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主要的行為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這裏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髮,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佈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二、構成侮辱罪的行為有哪些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要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侮辱罪,需要從一下方面進行判斷:

1、實施了侮辱他人的行為;

2、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

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着第三者甚至眾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

3、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

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無特定對象的謾罵,不構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為本罪的侮辱對象,但如果行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實際上是侮辱死者家屬的,則應認定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

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如強令被害人當眾爬過自己的跨下;當眾撕光被害人衣服;給被害人抹黑臉、掛破鞋、帶綠帽強拉遊街示眾;當眾脅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潑灑糞便等污穢之物;當從脅迫被害人與屍體進行接吻、手淫等猥褻行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殺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極大損害;對執行公務的人員、婦女甚至外賓進行侮辱,造成惡劣的影響;等等。

如果本文還不足以幫您解決問題,可以諮詢一下專業的辯護律師。因為侮辱罪是自訴案件,是否追究行為人的責任,採取什麼樣的方式追究責任,都是有被害人自己做主,但是追究侮辱責任的過程中卻又很多的技巧。專業的辯護律師可以系統的幫您處理這些事項。

標籤: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