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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用卡詐騙1萬判幾年?

用信用卡詐騙1萬判幾年?

目前,隨着網絡時代的迅速發展,各項網絡信息詐騙案不斷崛起,而信用卡詐騙也屬於其中之一。現在這個信息時代信用卡已經成為一種非常廣泛的付款方式,因為信用卡的通行,人們在需要資金週轉的時候,不用再到處落下臉面到處去借,直接用信用卡就可搞定,也正因為如此,信用卡詐騙案比比皆是,那麼用信用卡詐騙1萬判幾年呢?

根據《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規定:如果出現以下這些情況,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也就是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惡意透支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但不滿5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項目;一萬元是以符合“數額較大”項目來處理,根據《刑法》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信用卡詐騙1萬判幾年這樣的問題就很清楚明瞭,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金,所以一定要謹記,不要妄圖借用信用卡或者是其他不正當的方式來牟取利益,否則,嚴重的話有可能會讓自己這輩子都在牢獄中度過,實在是十分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