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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害自訴案件的辦理程序

輕傷害自訴案件的辦理程序:當事人攜帶自訴狀及相關的證據的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立案審查,如果符合立案條件的話,法院會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正式進入到開庭審理的程序。審理過程中如果和被告人達成庭下和解的話,自訴案件是可以撤訴的。

輕傷害自訴案件的辦理程序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標籤:辦理 自訴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