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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廣州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聚眾鬥毆犯罪説的簡單點其實也就是打羣架,只不過此時造成了比較嚴重的損害後果,對社會諮詢進行了一定的破壞,因此才會進行刑事處罰。那麼你知道廣州關於聚眾鬥毆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嗎?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關於廣州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一、廣州聚眾鬥毆罪量刑標準

1.構成聚眾鬥毆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l)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聚眾鬥毆三次的;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櫝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持械聚眾鬥毆的。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聚眾鬥毆人數、次數、手段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聚眾鬥毆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九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組織未成年人聚眾鬥毆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二、聚眾鬥毆罪的主體有哪些

聚眾鬥毆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聚眾鬥毆罪。但並非所有參加聚眾鬥毆者均構成聚眾鬥毆罪。只有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才能構成聚眾鬥毆罪主體。所謂首要分子,是指在聚眾鬥毆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其他積極參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眾鬥毆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於一般參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追究行政責任,不能構成聚眾鬥毆罪主體。

我國不同的地區在聚眾鬥毆罪的量刑標準上,規定的內容都是不太一樣的。而上述內容,就是小編根據廣東省作出的統一規定,為大家整理出來的詳細內容。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