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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妨害公務罪適用認罪認罰嗎

一、襲警妨害公務罪適用認罪認罰嗎

襲警妨害公務罪適用認罪認罰嗎

如果涉及到襲警妨害公務罪的案件的話,那麼在認罪認罰試點區域,可以根據案情綜合考慮進行認罪認罰程序。一般適用該程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會適當從寬處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控辯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能夠讓被告人充分理解定罪和量刑,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在審判階段,通過對認罪認罰被告人依法給予程序上從簡和實體上從寬的處理,達到有效懲治犯罪、提升訴訟效率,保證當事人服判息訴,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

根據《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二、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罪的區分

襲警罪可以説是妨害公務罪的特殊罪名。與妨害公務罪相比,襲警罪的行為對象和手段行為具有特殊性:

①行為對象必須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

②手段行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務的手段必須具有暴力性質,並對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從嚴處罰。

然而對於妨害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也並非定為襲警罪,應該具體情形具體分析。比如,通過以威脅人民警察的方法妨礙其依法執行職務,應認定為妨害公務罪而非襲警罪,因為所謂“威脅”是指以告知對他人人身、財產等進行侵害或不利後果為手段,讓人心理產生恐懼或者畏懼感,其遠遠沒到達暴力的程度,故應該認定為妨害公務罪。

襲警妨害公務罪是適用於認罪認罰的。如果當事人有襲警或者是妨害公務罪等相關罪行的話,並且承認該罪行以及認同處罰的,可以從輕進行處理。認罪認罰減刑幅度一般需要法院進行判決,只能從法定量刑幅度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