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襲擊人民警察是襲警罪還是妨害公務罪?
一、暴力襲擊人民警察是襲警罪還是妨害公務罪?
暴力襲擊人民警察是按襲警罪來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首次對襲警單獨設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變七年。
根據兩高一部《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襲擊民警不能僅以造成民警身體傷害作為構成犯罪的標準,即無需致傷就可以構罪,七種情況不適用緩刑。
二、襲警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實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擲等,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
2.實施打砸、毀壞、搶奪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
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雖未實施暴力襲擊,但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醉酒的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教唆、煽動他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或者為他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提供工具、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對襲警情節輕微或者辱罵民警,尚不構成犯罪,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從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三、襲警罪酌情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使用兇器或者危險物品襲警、駕駛機動車襲警的;
2.造成民警輕微傷或者警用裝備嚴重毀損的;
3.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後果的;
4.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等惡劣社會影響的;
5.糾集多人襲警或者襲擊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襲警受過處罰,再次襲警的;
7.實施其他嚴重襲警行為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那麼就可以按襲警罪來進行處罰;但在認定犯罪事實時也會從犯罪的主體、主觀、客體、客觀來進行判定,這樣才能讓犯罪者付出該有的代價,但如果在犯了錯之後及時的認錯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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