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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調解後可以不起訴嗎?

一、故意傷害調解後可以不起訴嗎?

故意傷害調解後可以不起訴嗎?

是可以的,故意傷害罪是刑事犯罪,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

雙方當事人可以就賠償問題達成和解協議,但是並不能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受害方可以就附帶民事訴訟申請撤訴。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檢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法院可以依法從寬處罰。

故意傷害罪一般不屬於涉黑涉惡犯罪,但施害人為黑社會組織成員的,屬於涉黑涉惡犯罪。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未成年人有故意傷害罪嗎?

對於未成年人也是能判故意傷害罪的。不滿十六週歲的,造成輕傷的,一般不予刑事處罰;但是如果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是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應當負刑事責任。

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的,法院會這樣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傷害的犯罪構成有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傷害調解後可以不起訴,未成年人有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情節嚴重的,也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未成年人在14~16週歲之間,認定故意傷害罪後,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若是在16週歲以上,直接按故意傷害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