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自行辯護是什麼意思
一、貪污自行辯護是什麼意思?
自行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自己為自己所作的辯護。自行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的重要方式,它貫穿於刑事訴訟的始終,無論是在偵查階段,或者是在起訴、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權自行辯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偵查分階段只能自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起訴、審判階段也都有權自行辯護。自行辯護是目前我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重要的途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他們對是否實施了犯罪、如何實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後果等情況最清楚,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會竭力地提供對自己有利的各種事實和證據,證明自己無罪、罪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法律應當充分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辯護權。
二、貪污罪量刑標準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 財產。
法律上其實是保護犯罪嫌疑人的自我辯護權的,不過,敢於自行辯護也説明犯罪嫌疑人對貪污方面的法律知識非常的瞭解。可是,自行辯護的成功率幾乎是很低的,因為,既然是自行辯護的,從刑事拘留了之後犯罪嫌疑人幾乎就沒有機會再會見其他任何人了,也不能及時的瞭解案件的進展。
-
關於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嗎?
一、關於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嗎?犯罪後自動投案,審理時會從輕或減輕處罰,自動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説服然後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後必須交代一切犯罪事實,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辦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經過不算自首,如交代了執法機關還沒有掌握的...
-
被羣毆還手算正當防衞嗎?
一、被羣毆還手算正當防衞嗎?如果正在被毆打人使用一定限度內的方式意圖制止毆打人繼續實施侵害自己人身安全的行為,並且在侵害人停止毆打後,沒有繼續對侵害人實施攻擊的行為,是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衞的。二、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下列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
-
應該怎麼判斷是假想防衞
一、應該怎麼判斷是假想防衞?(1)不法侵害行為的實際不存在。(2)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防衞意圖。(3)行為人的“防衞”行為給無辜者造成了損害。二、假想防衞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1、行為人應當預見到沒有不法侵害而沒有預見,造成危害結果,應負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2、行...
-
車輛失控辯護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一、車輛失控辯護的目的是為了什麼?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案件所處的階段不一樣,律師的工作也不一樣,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做以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