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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之區分標準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之區分標準有哪些?

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之區分標準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不管是犯罪未遂還是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沒能最終完成,沒有達到犯罪行為人期望的犯罪後果的情形。但兩者還是存在明顯區別的。

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但是由其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犯罪中止與此不同,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樣一種情形。

從兩者的定義可以明確看出,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犯罪行為沒有能夠完成到底是因為犯罪行為人的主觀上自願放棄還是因為行為人意料之外的原因介入導致犯罪無法繼續完成。

二、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區別是有哪些?

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着手實施犯罪以後,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着手實施犯罪以後,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並不等於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5、目的不同:犯罪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綜合上面所説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兩都是屬於犯罪之後呈現的不同犯罪形態,對於這兩種雖説都沒有達到既遂,那麼兩者也是有很大的區分,因此,執法人員在處理的上面也是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進行認定, 對於中止犯如果比較輕的是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

標籤:未遂 中止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