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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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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是在訴訟中必不可少的一項環節,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的手段或是機器進行鑑定,那麼這詞本站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程序吧。

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程序

一、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二、申請鑑定時,要預交鑑定費用,並提供相關材料。

三、當事人申請鑑定經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指定。

四、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五、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司法鑑定的時效

1) 司法鑑定應當在訴訟後提出;

2) 司法鑑定必須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一般的舉證期限為法院首次開庭前,時間為一個月左右,視具體的案件稍有差異。 

司法鑑定費的繳付 

1) 申請人提起司法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繳付;

2) 法院依職權委託司法鑑定的,由法院確定費用繳付人。 

醫療糾紛司法鑑定程序 

1) 審查鑑定委託書、送檢資料材料等;

2) 舉行聽證會;

3) 鑑定人進行鑑定,必要時組織專家討論;

4) 出具鑑定文書。

 當事人可以參與的鑑定程序及權利

1) 當事人可以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交與鑑定有關的材料;

2) 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參加鑑定;

3)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參加聽證會;

4) 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在聽證會上可以發表本方觀點及理由;

5) 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回答鑑定人的提問;

6) 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依法申請鑑定人員迴避;

7) 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在聽證會前或後向鑑定機構提交書面陳述意見;

8) 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在鑑定有關的法律文書上簽字。

以上就是有關於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程序以及和司法鑑定有關的這個知識了。在司法鑑定中主要分為以上的5個步驟,但是每個步驟的具體實施優勢相當複雜的。司法鑑定是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是一項專科性比較強的學科。